本書收錄作者最近20年間有關“選學”的部分研究成果,別為三編。上編“關于成書及分類研究之方法問題”,主要論《文選》成書研究之方法,如“跳出《文選》觀《文選》,就整體考察部分”“將古人的問題還歸古人,置個別于當時的文化背景上考察”“從始點或岔口處辨路向,就原典本身察是非”;中編“編者及編撰的其他相關問題論考”,主要探《文選》的編者及其編撰之相關問題,如《文選》與《文心》工作量之可比性、蕭統(tǒng)批評《閑情賦》而《文選》錄《神女》諸賦、“五臣注”陳八郎本與朝鮮正德本之分類;下編“作品諸問題論考及其他”,主要辨析《文選》中之某些作品的若干具體問題,如《贈白馬王彪》之題是否編纂《文選》時改、《高唐》《神女》二賦之序的性質。本書著力解決的是“選學”中之難題,而由于研究方法、研究視角及對相關文獻解讀之不同,故在一系列問題上,本書的觀點與學術界普遍之看法每多殊異。
力之(劉漢忠字,以字行),男,一九五六年十月生于廣東合浦(今廣西北海),現(xiàn)為廣西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上世紀末以還主要研究“選學”,先后在《江漢論壇》《文學評論》《河南大學學報》《河南師范大學學報》《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四川師范大學學報》《古典文獻研究》《中國詩學》《中山大學學報》《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中南民族大學學報》《學術交流》《北方叢刊》《蘭州大學學報》《文學遺產(chǎn)》等刊物發(fā)表過70余篇以《文選》為題的論文。另外先后在《江漢論壇》《學術研究》《西南師范大學學報》《四川大學學報》《上海師范大學學報》《中州學刊》等刊物發(fā)表過其他相關論文,在《文獻》《社會科學戰(zhàn)線》《鄭州大學學報》《中國文化》等刊物發(fā)表過其他相關論文。著有《〈楚辭〉與中古文獻考說》一書。
序
上編:關于成書及分類研究之方法問題
關于《文選》成書研究的方法問題 3
從始點或岔口處辨路向 就原典本身察是非
——關于《文選》成書研究的方法問題之二 28
關于《文選》的編撰工作量、成書狀況與編者問題
——兼論《文選》成書時間研究之方法 49
關于《文選》分體之三十九類說與其研究方法問題
——《〈文選〉分體三種說論衡》之三 70
中編:編者及編撰的其他相關問題論考
關于《文選》的編者問題 99
關于《古今詩苑英華》的編者問題
——兼說無以動搖《文選》為昭明太子所獨撰說 114
《文選》研究四題 124
何思澄任秣陵令及致太子手令于何胤之時間辨
——《文選》編者與編纂時間諸問題雜考之一 138
論《文選》與《文心》工作量之可比性諸問題 154
從對《文選》作品的接受入手難斷其編者是誰 173
太子未親參撰《文選》的“一個證據(jù)”說辯證
——責《閑情賦》與錄《神女》諸賦之矛盾不是問題 192
蕭統(tǒng)責《閑情賦》而《文選》錄《神女》諸賦之因探
——兼論兩者之異非因各自成于不同的時間 213
關于日本古抄白文本《文選序》“略以時代相次”之“略”
——兼論以此本所出為李善分卷前的三十卷本說難以成立 233
“故意拋出《文選》非昭明所撰之論”說辨證
——讀林大志先生《〈文選〉編者問題的重新思考》 246
《文選》所錄部分詩文直接來源于史書說 266
關于《文選》篇題和卷目的差異與其文獻價值問題 293
關于“五臣注”陳八郎本與朝鮮正德本之分類問題
——無“符命”“史述贊”與“百一”“游仙”乃后來之失辨 314
下編:作品諸問題論考及其他
《贈白馬王彪》之題非蕭統(tǒng)編纂《文選》時所改 339
關于曹彪黃初四年是否曾封白馬王的問題
——兼論《文選》所錄之《贈白馬王彪》乃原題 346
論“于圈城作”非詩題而此“集”為再編本
——《文選·贈白馬王彪》改自“于圈城作”異議 369
《文選》劉孝標徐悱作品之作時辨
——《關于〈文選〉中六篇作品的寫作年代》異議及其他 392
宋玉《高唐》《神女》二賦之序為史辭辨 409
關于《文選·高唐賦序》與相關文獻之同異問題
——《高唐》《神女》二賦序研究之一 429
《文選·賦》題注與作者注引文辨證四題
——李善注與“五臣注”引文研究之一 448
班固“北地人”辯證
——以《文選》李善注所引范曄《后漢書》為核心 469
附錄
《文選文研究》序 489
《湯炳正書信集》序 496
《聽罷溪聲數(shù)落梅》序 503
后記
序
力之先生書成,求序于我,而平生實未嘗為他人之書作序。過去顧炎武曾經(jīng)說過:“凡書有所發(fā)明,序可也;無所發(fā)明,但紀成書之歲月可也。人之患在好為人序?!保ā稌划攦尚颉罚┝χ壬藭嘤邪l(fā)明,自當有美序一篇,如同潘耒之序《日知錄》,可惜我對“選學”素無研究,所以只能勉力而為了。
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說:“本真的科學研究工作是一種貴族的事業(yè),只有極少數(shù)人甘愿寂寞地選擇了它。原初的求知欲是對人生而俱來的挑戰(zhàn),但僅僅依憑這種求知欲就不可能有科學的風險。在商品經(jīng)濟發(fā)達的今天,真正獻身于學術研究的人是需要勇氣的,在一般人看來也是一件不平常的事,但有史以來研究工作就不屬于普通人所能從事的工作。一個運用科學方法進行研究的人,只有當他把追求真理當做一種內(nèi)在需要時,才算是真正參與學術研究??茖W的危機就其實質而言,就是人的危機,是人們不能以無限的求知欲面對科學發(fā)展所產(chǎn)生的危機。”(《什么是教育》,鄒進譯,三聯(lián)書店1991年版,第141頁)力之先生的學術研究正是出自“追求真理”的“內(nèi)在需要”,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寫文章主要是興趣,為了探明真相”。力之是一位有著堅定文化信仰并且把讀書治學當作主要生活方式的人。唯其如此,他才能擺脫世俗的桎梏,而在學術的王國里縱橫馳騁,勤勤懇懇,其樂陶陶;唯其如此,本書才能呈現(xiàn)出一種學術的力量,而流照藝林,光景常新。
毫無疑問,這是一部刨根問底、嚴謹細密、新見迭出的學術佳構。它不僅屬于現(xiàn)在,而且屬于未來。相信熱愛學術的人們會作出同樣的判斷。在我們的時代有如此優(yōu)秀的學術著作出現(xiàn),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而擁有力之這樣的學者,更是我們時代的奢侈。一切都將成為歷史,歷史自有定評。
力之先生固非一世之人,而此書亦非一世之書。
范子燁
2020年10月20日寫于五柳齋
《昭明文選論考》匯集了力之先生的“文選學”研究文章近30篇。全書以“從始點或岔口處辨路向,就原典本身察是非”為研究方法,對《文選》的編撰工作量、《文選》的成書狀況、文選的編者問題、《文選》的成書時間、《文選》的分體等“選學”中的難題做了新的探討。
近百年前,陳寅恪先生曾有詩云“群趨東鄰受國史,神州士夫羞欲死”,這兩句詩如實刻畫了當時中國文史之學的囧境與尷尬??煲话倌赀^去了,一方面我們高興地看到距離在縮小,另一方面我們又不得不承認距離之縮小并沒有人們所期望的那么大,某些方面差距甚至在擴大。然而,在這部《昭明文選論考》中,我們愉快地看到劉漢忠教授廣泛吸收中、日、韓學者的“文選學”研究成果,并嘗試解決《文選》成書問題、《文選》作者問題等國際公認的“文選學”難題。
相信作者在書稿中提出的“從始點或岔口處辨路向而就原典本身察是非”的研究方法及用此方法得出的諸多結論,對包括《文選》研究在內(nèi)的學術研究,都會有啟發(fā)意義。
關于《文選》成書研究的方法問題(選)
二、將古人的問題還歸古人,置個別于當時的文化背景上考察
古人處理文獻的不少做法與今人異,如在古人那里,引書——經(jīng)傳時或不別,如《史記》引《左傳》《公羊傳》往往以《春秋》稱之(《文選》卷46顏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下,李善注之“《韓詩》曰:‘三月桃花水之時……祓除不祥也’”,亦如是);以一書或一書的某部分的首篇代替該書或該部分,如以《關雎》代替《周南》等;引某一書,如用“《詩》曰”可將“三百篇”的不同詩作之詩句合在一起,如《史記》卷110《匈奴列傳》之“中國疾之,故《詩》人歌之曰:‘戎狄是應’,‘薄伐獫狁,至于太原’,‘出輿彭彭,城彼朔方’”(按:前者出《魯頌·閟宮》;中者見《小雅·六月》;后者引《小雅·出車》)[ (漢)司馬遷:《史記》卷110,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2882頁。];引文時有合序文于所序之作品者,如《文選》卷54劉孝標《辯命論》“顏回敗其叢蘭,冉耕歌其芣苡”下,李善注引“《韓詩》曰”之“《采苡》,傷夫有惡疾也?!对姟吩弧刹善]苡,薄言采之’”[ (梁)蕭統(tǒng):《文選》,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版(影印李注胡刻本),第748頁。又,后引《文選》而不標明者均此。](此合序文于所序之詩,而兩者所出不同。又,“采苡”乃“芣苡”之誤,參李注引“薛君曰”);等等。因之,將古人的問題還歸古人與置個別于當時的文化背景上考察,便是題中應有之義。
(一)以古還古以究《文選》的成書狀況
筆者曾說:認為“《文選》成書倉促”之種種理由,均難以支撐“《文選》成書倉促”說。[ 力之:《關于〈文選〉的編撰工作量、成書狀況與編者問題》。]而辨析這些問題除用跳出《文選》究《文選》與就整體考察部分之法外,用將古人的問題還歸古人與置個別于當時的文化背景上考察之法,同樣能很好地證明這些被認為是“《文選》成書倉促”之理由,多說明不了什么實質性問題。這里,擬就《文選》“賦”“詩”在設類、分類與作品歸屬諸方面的問題略作辨析以明之。
在后人的眼里,《文選》“賦”“詩”二體,尤其是后者,其分類標準與作品歸屬諸方面均存在問題。關于分類標準,站在后人尤其是現(xiàn)當代人的立場上看,作品分類的標準應該是同一的。然其“補亡”“述德”“勸勵”“獻詩”“公宴”“祖餞”“詠史”“百一”“游仙”“招隱”“反招隱”“游覽”“詠懷”“臨終”“哀傷”“贈答”“行旅”“軍戎”“郊廟”“樂府”“挽歌”“雜歌”“雜詩”“雜擬”等24類之分,卻并非如此。[ 參胡大雷(《文選詩研究》,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29—431頁)、洪順隆(《〈文選·詠懷詩〉論:與我的六朝題材詩中的詠懷詩觀比較》,載《文選學新論》,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10—332頁)等先生之說。]不過,這與成書是否倉促并無瓜葛。如任昉《文章緣起》序次為三言詩、四言詩、五言詩、六言詩、七言詩、九言詩、賦、歌、《離騷》、詔、策文、表、讓表……《解嘲》、訓、辭、旨、勸進……哀策、哀頌、墓志、誄、悲文、祭文、哀詞、挽詞、《七發(fā)》、離合詩、連珠、篇、歌詩、遺令、圖、勢、約等85類,[ 今傳本《文章緣起》大致保留任昉《文章始》的內(nèi)容。參吳承學、李曉紅《任昉〈文章緣起〉考論》,見《文學遺產(chǎn)》2007年第4期。]而這正如游志誠先生所說的“標準不一,有依題材分,依體式分,依作法分,依性質分”[ 游志誠:《昭明文選學術論考》,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6年版,第149頁。]。又,本來文體分類越后越分明,而白居易《與元九書》有云:“仆數(shù)月來,檢討囊帙中,得新舊詩,各以類分,分為卷目?!^之‘諷諭詩’?!^之“閑適詩”?!^之‘感傷詩’?!^之‘雜律詩’?!盵 (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45,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964頁。]即這前三者以內(nèi)容為依歸,后者則從形式上著眼。又,李善注《文選》卷11孫興公《游天臺山賦》的“朱闕玲瓏于林間”與卷30謝玄暉《始出尚書省》的“玲瓏結綺錢”,而分別云:“晉灼《漢書注》曰‘玲瓏,明見貌’”與“晉灼《甘泉賦注》曰‘玲瓏,明見貌也’”。其實,前者為晉灼注《漢書·揚雄傳》中的《甘泉賦》語,即“晉灼《漢書注》”與“晉灼《甘泉賦注》”完全是一回事。至于作品歸屬問題,同為“和”者如卷26“贈答”有顏延年《和謝監(jiān)靈運》,而謝玄暉《和伏武昌登孫權故城》《和王著作八公山》《和徐都曹》《和王主簿怨情》與沈休文《和謝宣城》入卷30“雜詩”;均為跨類的作品,如謝玄暉《暫使下都夜發(fā)新林至京邑贈西府同僚》與沈休文《新安江水至清淺深見底貽京邑游好》,前者入卷26“贈答”,后者則錄于卷27“行旅”,等等。問題是,這些做法即使無所本,亦不出“知山知水”之域。說到底,以《文選》“賦”“詩”二體在分類標準與作品歸屬諸方面存在所謂問題,而以之歸于成書倉促,乃緣忽于以古還古之方法所致。
(二)關于《文選》摘史辭以為所錄作品之序的是非問題
將古人的問題還歸古人,《文選》摘史辭以為所錄作品之序本不是問題。不過,自兩宋間之王觀國認為昭明太子這一做法為“誤”以還,尤其是現(xiàn)當代學人時或有如是觀者。然在筆者看來,這主要的是未能將古人的問題還歸古人,并把該問題置于當時的文化背景上考察所致。說到底,這更多的其實是學術研究的方法問題。何以言之,因為摘史辭以為所錄作品之序或類此者,在清末以前乃十分普遍的現(xiàn)象。[ 力之:《關于〈文選〉“摘史辭以為序”之是非問題》,《古典文獻研究》第13輯〔2010〕。又,王觀國在《學林》卷七《古賦序》中,一云:“《文選》載揚子云《解嘲》有序、揚子云《甘泉賦》有序、賈誼《鵩鳥賦》有序、禰正平《鸚鵡賦》有序、司馬長卿《長門賦》有序、漢武帝《秋風辭》有序、劉子駿《移書責太常博士》有序,以上皆非序也,乃史辭也。昭明摘史辭以為序,誤也。”一云:“楊子云《羽獵賦》首有二序……詳其文,第一序乃雄序也,第二序非序,乃雄賦也。”(田瑞娟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220—221頁)。于此,王氏亦疏矣:“第一序”亦“昭明摘史辭以為”之。]換言之,此與《文選》成書如何無任何瓜葛,以此為《文選》成書倉促之一個理由,乃研究者之疏忽或緣其思之有所未密。另外,學者或因此而說這是昭明太子在《文選》編輯上的“最嚴重的缺點”[ 趙福海等主編:《昭明文選研究論文集:首屆昭明文選國際學術討論會》,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78頁。又,至于顧炎武、程千帆等氏主要因《長門賦序》提及“孝武陳皇后”而認為《長門賦》非司馬相如作,可謂“千慮一失”。參力之《〈文選·長門賦〉為司馬相如作無疑辨》,見作者《〈楚辭〉與中古文獻考說》,成都:巴蜀書社2005年版。],則可謂未達一間。即沒有注意到在這一點上,古今做法之差異。
(三)關于李善因某題名與“集”異而謂其“誤”的問題
李善因“集”與《文選》所錄之題目不同而有“誤也”“誤”等之說,而此中實多為崇賢之失者。學者或以此為倉促成書所致,失之遠矣。究其所以然,同樣的,乃因未能以古還古而將“異”置于當時的文化背景上考察。我們知道,《文選》所錄作品之來源,其與崇賢所見該作者之集的來源時有不同。此其一。其二,這些詩文有的原本無題,有的被其后的收錄者作過不同程度之改動。如“雜歌”類錄自《漢書·高祖本紀》的漢高祖《歌》,若漢高祖有集,或據(jù)《史記·高祖本紀》“高祖還歸,過沛……酒酣,高祖擊筑,自為歌詩……”而作《歌詩》;或據(jù)《漢書·禮樂志第二》“初,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相樂,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而作《風起詩》;或據(jù)《史記·樂書第二》“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令小兒歌之”,而作《過沛詩》(或《三侯之章詩》);等等。又如李賢等注《后漢書》卷40下《班固傳》之《東都賦》所附的《白雉詩》云:“《固集》此題篇云:‘《白雉素烏歌》’,故兼言‘效素烏’?!蔽覀兡軗?jù)《班固集》來斷《東都賦》此處誤嗎?況且,就《文選》本身言,其卷38殷仲文《解尚書表》,卷目作《自解表》;卷39司馬長卿《上書諫獵》,卷目作《上疏諫獵》;同卷枚叔《上書諫吳王》,卷目作《奏書諫吳王濞》;等等。而今人之未明于此與夫疏忽者,或以此為昭明太子的問題,或以此為《文選》倉促成書之一證,是均可謂“失之毫厘,謬以千里”矣。
從始點或岔口處辨路向,就原典本身察是非
——關于《文選》成書研究的方法問題之二(選)
余論
綜上所述,從始點或岔口處辨路向,就原典本身察是非,便明:《文選》為典型的詩文總集而非類書;《文選序》“各以時代相次”乃就《文選》所有體類與作家言,而非關具體作家之作品先后;竇常的“不存生者”說符合《文選》本身之實際,故其說為是;《文選》選文與《文選序》所說范圍不盡相同,然理論上表明不選經(jīng)、史、子,而在實際操作中卻存在著某些可選的“客觀”條件,故這里的“矛盾”不是問題。
當然,忽于從始點(岔口處)辨“路向”而就原典本身察是非者,相關研究領域同樣甚為常見。如近三百年來,不少學者(且其中不乏名家以至大家)據(jù)《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太史公曰》之“余讀《離騷》《天問》《招魂》《哀郢》,悲其志”說斷《招魂》為屈原所作,便是一十分突出的例子。如清人林云銘云:
是篇(引按:即《招魂》)自千數(shù)百年來,皆以為宋玉所作。王逸茫無考據(jù),遂序于其端。試問太史公作《屈原傳·贊》,云“余讀《招魂》,悲其志”,謂悲原之志乎?抑悲玉之志乎?此本不待置辯者。[ (清)林云銘:《楚辭燈》卷4《招魂》后,康熙年間刻本(廣西師范大學中文系資料室藏)。]
其后,如是觀者眾,如梁啟超先生《屈原研究》云:
太史公明明認《招魂》為屈原作。然而王逸說是宋玉作。逸,后漢人,有何憑據(jù),竟敢改易前說?大概他以為添上這一篇,便成二十六篇,與《藝文志》數(shù)目不符;他又想這一篇標題,象是屈原死后別人招他的魂,所以硬把他送給宋玉。依我看,《招魂》的理想及文體,和宋玉其他作品很有不同處,應該從太史公之說,歸還屈原。[ 陳書良選編:《梁啟超文集》,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年版,第641頁。]
他如游國恩、郭沫若、姜亮夫、林庚、陳子展[ 游說,見《楚辭概論》第175頁(上海:商務印書館1930年版)、《楚辭論文集》第303—305頁(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版);郭說,見《屈原賦今譯》第207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3年版);姜說,見《屈原》(《中國歷代著名文學家評傳》第一卷,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5l頁);林說,見《招魂解》(《詩人屈原及其作品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頁);陳說,見《招魂試解》(載《中華文史論叢》第一輯〔1962〕,第153頁)。]先生等等,不一而足。問題是,這些學者的結論,多是建立在既沒有仔細調(diào)查《史記》的相關說法如何,又沒有具體考察王逸注騷的態(tài)度是否嚴謹,并進而將這一問題與《楚辭》一書的性質合觀這樣的基礎上的。概言之,自晚明黃文煥以還的學者們據(jù)“太史公曰”而疑以至斷《招魂》必為屈原作之理由是斷不能成立的。其所以如此,關鍵的原因乃在研究者們忽于從始點(岔口處)辨“路向”而弄錯了路向。[ 參力之《〈招魂〉作者之再探討》(程本興等主編《宋玉及其辭賦研究》[2010年襄樊宋玉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學苑出版社2010年版)與《從史公稱〈春秋〉等之情形看其“讀”“悲”指向:關于〈招魂〉作者與所招對象研究之方法論問題一》(程章燦等編《〈文選〉與中國文學傳統(tǒng):第九屆《文選》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
又如一部影響殊巨的優(yōu)秀“中國文學史”教材云:
“楚辭”和漢賦,體裁截然不同,前者是詩歌,后者是押韻的散文,它們的句法形式、結構組織、押韻規(guī)律都是兩種不同的范疇?!璠 游國恩等主編:《中國文學史(修訂本)》(一),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頁。]
“都是兩種不同的范疇”云云,顯然是有問題的。首先,無論是“楚辭”還是漢賦,均非“單一”者。就“楚辭”言,《漁父》《卜居》與《離騷》《遠游》《九章》等不同;就漢賦看,《吊屈原賦》《長門賦》與《子虛賦》《上林賦》《甘泉賦》《長楊賦》等有異。于此,《漁父》《卜居》與《子虛賦》《上林賦》《甘泉賦》《長楊賦》一類大賦之異,更多的只是大小之別,而此非影響“體”類的主要因素;《吊屈原賦》《長門賦》等“騷體賦”與《離騷》《遠游》《九章》的“句法形式、結構組織、押韻規(guī)律”幾無二致,不同之顯者在于一之題有“賦”字而一無罷了。不難想見,說此者蓋緣一時之疏忽。而有著如此明顯不當?shù)恼f法所以被長期而廣泛的接受[ 力之:《關于“騷”“賦”之異同問題》,《〈楚辭〉與中古文獻考說》,成都:巴蜀書社2005年版。],最大的問題當是人們?nèi)狈氖键c(岔口處)辨“路向”與就原典本身察是非之意識。
又如著名學者顧頡剛先生在其撰于1950年而發(fā)表于1979年的《〈莊子〉和〈楚辭〉中昆侖和蓬萊兩個神話系統(tǒng)的融合》一文中云:
《遠游》是誰作的呢?按文中說:“奇傅說之托辰星兮,羨韓眾之得一?!蔽覀兛础妒酚洝で厥蓟时炯o》:……三十二年稱“韓終”,三十五年稱“韓眾”,知道即是一名,因同音而異寫。他是秦始皇時的方士,騙了始皇的錢,一去不還,后人就說他仙去了,結果卻成了坑儒的原因之一?!哆h游》里羨慕韓眾,分明作者已是秦以后人。[ 朱東潤等主編:《中華文史論叢》1979年第2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56頁。]
“分明作者已是秦以后人”云云,實際上亦是忽于從始點(岔口處)辨“路向”所致。而這于顧先生,無異于大科學家忘記科學常識。東方朔《七諫·自悲》云:“見韓眾而宿之兮,問天道之所在?!盵 (宋)洪興祖:《楚辭補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250頁。]洪興祖《補注》引《列仙傳》云:“齊人韓終,為王采藥,王不肯服,終自服之,遂得仙也。”[ 《楚辭補注》,第164—165頁。]又,《后漢書·張衡列傳》“想依韓以流亡”下,李賢太子注:“韓,謂齊仙人韓終也。為王采藥,王不肯服,終自服之,遂得仙?!冻o》曰:‘羨韓眾之得一?!盵 《后漢書集解》上冊,第670頁。]再說,“韓眾去不報……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陽”[ (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258頁。],即顧先生所說的“結果卻成了坑儒的原因之一”;《漢書》卷25《郊祀志下》云:“谷永說上曰:‘……秦始皇初并天下,甘心于神仙之道,遣徐福、韓終之屬多赍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藥,因逃不還,天下怨恨。’”[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260頁。]據(jù)此,我們能想象東方朔會向其“問天道之所在”嗎?何況,《七諫》乃東方朔代屈原設言之作。[ 力之:《從〈楚辭〉成書之體例看其各非屈原作品之旨》,《四川大學學報》2000年第2期。]因之,從研究方法的層面上說,無論如何也不應僅據(jù)《史記·秦始皇本紀》說秦始皇時有“韓終”(“韓眾”),便不顧屈原之前齊已有仙人韓終,而遂斷“《遠游》里羨慕韓眾,分明作者已是秦以后人”。
總而言之,從始點或岔口處辨路向而就原典本身察是非,這是考察種種相關問題之一殊為切實的方法,然迄今為止,其尚遠未得到學者們應有之重視。而忽于這一方法的研究,其結果卻往往似是而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者自當明之。
蕭統(tǒng)責《閑情賦》而《文選》錄《神女》諸賦之因探
——兼論兩者之異非因各自成于不同的時間(選)
二、蕭統(tǒng)責《閑情賦》而錄《神女》諸賦乃因其采用不同的價值取向所致
昭明太子責《閑情賦》而錄《神女》諸賦,從某種意義上說,這與《陶淵明集序》高度贊美淵明詩文而《文選》僅選陶作九首一樣,乃其“采取道德(功用)與審美分殊之價值取向所致”[ 力之:《〈楚辭〉與中古文獻考說》,成都:巴蜀書社2005年版,第347頁。]的結果[ 曹旭先生《詩品研究》云:“蕭統(tǒng)、蕭綱對陶淵明的評價,特別是蕭統(tǒng),在不同場合、不同情況下顯得有些矛盾的原因,也許有兩方面:一是主客觀之間、個人愛好和社會公認之間,存在著某種不協(xié)調(diào)的方面……二是不同場合說話、寫文章,對陶詩的評價也會產(chǎn)生差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98—199頁)是可謂入堂奧者之言也,且具方法論方面之意義(詳參上揭書,第196—199頁)。]。換言之,昭明太子在《陶淵明集序》中評價淵明之作側重于道德價值,而于《文選》則著眼于以“文”衡文。這將《陶淵明集序》之“其文章不群,辭采精拔,跌宕昭彰,獨超眾類,抑揚爽朗,莫之與京。橫素波而傍流,干青云而直上。語時事則指而可想,論懷抱則曠而且真。加以貞志不休,安道苦節(jié),不以躬耕為恥,不以無財為病,自非大賢篤志,與道污隆,孰能如此乎?……嘗謂有能觀淵明之文者,馳竟之情遣,鄙吝之意祛,貪夫可以廉,懦夫可以立。豈止仁義可蹈,抑乃爵祿可辭。不必傍游泰華,遠求柱史,此亦有助于風教也”[ 俞紹初上揭書,第200—201頁。]與《文選序》之“……眾制鋒起,源流間出,譬陶匏異器,并為入耳之娛;黼黻不同,俱為悅目之玩?!舴蚣Ч赘钢畷?,與日月俱懸,鬼神爭奧,孝敬之準式,人倫之師友;豈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老、莊之作,管、孟之流,蓋以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今之所撰,又以略諸”[ (梁)蕭統(tǒng):《文選》卷首,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版(影印李注胡刻本)。]稍加比觀,思過半矣。另外,胡先生之“蕭統(tǒng)編錄《陶淵明集》的目的在于‘有助于風教’,正因如此,蕭統(tǒng)批評陶淵明詩文‘白璧微瑕,惟在《閑情》一賦。’而《文選序》講選文的目的在于為閱讀‘遠自周室,迄于圣代’的文章提供可以作為‘入耳之娛’‘悅目之玩’的‘清英’之作,文章入選的前提在于‘綜輯辭采’‘錯比文華’‘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看重文采。因而《文選》收賦還立情類,選錄了宋玉的《高唐賦》《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和曹子建的《洛神賦》。就《文選序》的這一選文目的和文章入選的前提來衡量陶淵明作品,符合的確實不多。這樣,《文選》收錄陶淵明作品也不會很多”[ 趙敏俐、[日]佐藤利行主編上揭書,第477頁。]說,亦甚近是。然胡先生更強調(diào)的是時間之異,故從而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其關于兩者“矛盾”因編纂目的不同所致說之價值。尤其是認為“風教”是昭明太子在完成《文選》后的“中大通二年春之后”,編錄《陶淵明集》時才“突然強調(diào)”的。然如上所述,是說是難以成立的。
關于“蕭統(tǒng)論陶”,齊益壽《蕭統(tǒng)評陶與〈文選〉選陶》云:
蕭統(tǒng)論陶,除了精要的概括出“精拔有風力”此一特色之外,還深刻的體認到陶淵明作品具有潛移默化有助風教的作用。他之所以“愛嗜其文,不能釋手”,之所以要搜集遺佚為陶淵明編成較完整的集子,并為之作序立傳,“有助風教”不能不說是一股重要的驅策力量。盡管他感受到陶詩的風力上干青云,但就文學的整體成績而言,辭采未優(yōu)的陶淵明作品,在蕭統(tǒng)等文論家看來,只能是一道清溪旁流,而非長江大河。[ 中國文選研究會編:《〈文選〉與“文選學”:第五屆文選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北京:學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0—531頁。]
“驅策力量”“非長江大河”云云,均是恰當?shù)?。胡先生之“蕭統(tǒng)講陶淵明詩文具有‘有助于風教’的作用,讀淵明之文‘馳競之情遣,鄙吝之意祛,貪夫可以廉,懦夫可以立。豈止仁義可蹈,抑乃爵祿可辭,不必傍游太華,遠求柱史’,這雖然是蕭統(tǒng)的新發(fā)之意,但也是對陶淵明人格仰慕的自然延伸”[ 趙敏俐、[日]佐藤利行主編上揭書,第474頁。]說,亦頗有見地。齊先生在該文中又云:
深為陶詩的風力所震撼的蕭統(tǒng)……也不得不對陶淵明熱情洋溢、激蕩淋漓的《閑情賦》澆以冷水,說是“白璧微瑕”,“勸百諷一”,達不到諷諫的效用,不如不作為妙。然而“勸百諷一”豈非漢賦之本色?自枚乘、司馬相如、揚雄以降,莫不皆然,何以獨責《閑情》一賦?若以事關男女之情,則又何以不責宋玉的《高唐賦》《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以及曹植的《洛神賦》,且將此四賦選入《文選》的“情賦”一類?看來蕭統(tǒng)既立“情賦”一類卻獨責《閑情賦》,恐怕仍是著眼于風教的緣故。陶淵明詩文既然風力超邁,可收立廉之效,可遣貪鄙之情,而熱情洋溢、激蕩淋漓的《閑情賦》,殆不免要使有益風教的效用打折扣。宋玉、曹植之作雖寫男女之情,但僅點到為止,并不盡情放逸,尚不失為雅正,故而得以入選。[《《文選》與“文選學”:第五屆文選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第530頁。。]
于此,“‘勸百諷一’豈非”與“若以事關男女之情”云云之問,思殊縝密。不過,此中的“蕭統(tǒng)既立‘情賦’一類卻獨責《閑情賦》,恐怕仍是著眼于風教的緣故”與“宋玉、曹植之作雖寫男女之情,但僅點到為止,并不盡情放逸,尚不失為雅正,故而得以入選”說,則似未為圓照。前者,蓋忽略了“卒無諷諫”與“傷風教”之不同——即在筆者看來,“立‘情賦’一類”所收者,于義“無傷風教”便可;而于淵明之賦,則需具“諷諫”作用。后者,當非僅僅因其“尚不失為雅正”云云這么簡單,即陶淵明所作若非《閑情賦》而是《高唐賦》《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與《洛神賦》中的某一篇,其受到之“冷遇”恐與《閑情賦》同。而《閑情賦》之“落選”,用齊先生的話說,當在蕭統(tǒng)看來,其“辭采未優(yōu)”。
蕭綱《與湘東王書》與《與誡當陽公大心書》分別有云:“若夫六典三禮,所施則有地,吉兇嘉賓,用之則有所,未聞吟詠情性,反擬《內(nèi)則》之篇,操筆寫志,更摹《酒誥》之作,遲遲春日,翻學《歸藏》,湛湛江水,遂同《大傳》”[ (唐)姚思廉:《梁書》卷49《文學·庾肩吾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690頁。];“立身之道,與文章異;立身先須謹重,文章且須放蕩”[ (唐)歐陽詢等:《藝文類聚》卷23《鑒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24頁。]。此一人在同一時間對“此”與“彼”做法(態(tài)度)之異也,觀之可啟吾人思。其實,類此因價值取向不同所致之差異者不知凡幾。這里再舉幾例以說之:一、《論語》記載孔子論及管仲既有“管仲之器小哉”“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八佾》)之貶,又有“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fā)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jīng)于溝瀆而莫之知也”(《憲問》)之褒;二、漢人揚雄于《法言·吾子》既有賦為“童子雕蟲篆刻”而“壯夫不為”之說,然其又于為“壯夫”后所撰的《自序》中錄其《甘泉》《河東》《校獵》《長楊》四大賦[ 據(jù)揚雄《自序》之“《法言》文多不著,獨著其目”說,可知《法言》成于《自序》之前。此可參《漢書》卷87《揚雄傳·贊曰》“雄之自序云爾”之顏師古注。不僅如此,揚雄《自序》仍云:“雄以為賦者,將以風之也,必推類而言,極麗靡之辭,閎侈巨衍,競于使人不能加也,既乃歸之于正,然覽者已過矣。往時武帝好神仙,相如上《大人賦》,欲以風,帝反縹縹有陵云之志。由是言之,賦勸而不止,明矣。又頗似俳優(yōu)淳于髡、優(yōu)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賢人君子詩賦之正也,于是輟不復為。”(《漢書》卷87《揚雄傳》)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子云在同一時間,既“以為賦者……頗似俳優(yōu)淳于髡、優(yōu)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賢人君子詩賦之正也,于是輟不復為”,卻又在《自序》中存之。];三、《文心雕龍》之“剖情析采”(第二十六《神思》至第四十四《總術》凡十九篇)部分所論與其《原道》《征圣》《宗經(jīng)》及《序志》所說在價值取向上存在之差異,亦不小于昭明太子于《陶淵明集序》中批評《閑情賦》而在《文選》里收錄《神女》諸賦之不同[ 參力之《據(jù)于儒經(jīng)與面對文學:論《文心雕龍》“剖情析采”與其“文之樞紐”的價值取向之差異問題》,見黃霖、周興陸主編《視角與方法:復旦大學第三屆中國文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13年版。];等等。再就《文選序》與《文選》言,前者既有“《關雎》《麟趾》,正始之道著……故風雅之道,粲然可觀。……頌者,所以游揚德業(yè),褒贊成功。吉甫有‘穆若’之談,季子有‘至矣’之嘆”說,而后者卻不收《關雎》《麟趾》與《大雅》中吉甫之《烝民》(“穆若”,即“吉甫作誦,穆如清風”之“穆如”)。即其于二者之價值取向有所不同。不錯,《文選序》有“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書,與日月俱懸,鬼神爭奧,孝敬之準式,人倫之師友;豈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之說,然這正表明昭明太子編纂《文選》非以“風教”為依歸[ 參力之:《關于〈文選序〉與〈文選〉之價值取向的差異問題》,《文學評論》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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