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簡為秦王朝洞庭郡遷陵縣官署遺留的公文檔案,共計38000余枚。本書是對2012年1月《里耶秦簡(壹)》所公布2627枚簡牘的編年整理與研究,收錄《里耶秦簡(壹)》中能確定具體年代或年代范圍的簡文,按年代早晚次第排列。年代上限為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下限為秦二世元年(前209)。釋文均經(jīng)作者據(jù)有關(guān)簡牘圖版校定。每一簡例之后附有按語,主要闡明校正簡牘釋文、確定簡牘年代(或年代范圍)的緣由,同時還包括對簡文內(nèi)容的解析和考證、文書性質(zhì)的闡述,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蔡萬進 歷史學博士,首都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主要從事秦漢史、考古與簡帛學研究。出版《張家山漢簡〈奏讞書〉研究》等專著4部。
前 言
凡 例
始皇帝二十五年(前222)
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
始皇帝二十七年(前220)
始皇帝二十八年(前219)
始皇帝二十九年(前218)
始皇帝三十年(前217)
始皇帝三十一年(前216)
始皇帝三十二年(前215)
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
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
始皇帝三十五年(前212)
始皇帝三十六年(前211)
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
二世皇帝元年(前209)
附 録
一、《里耶秦簡(壹)》人名統(tǒng)計表
二、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三年朔閏表
三、主要參考文獻
后 記
前 言
一
里耶秦代簡牘,或稱里耶秦簡,2002年6月出土於湖南省龍山縣里耶古城遺址一號井,總計38000餘枚 ,其中,除去數(shù)量眾多的削衣和過半以上的無字簡,有字簡牘17000多枚 ,這是繼1975年湖北雲(yún)夢睡虎地首次發(fā)現(xiàn)秦簡以來,秦簡牘最大規(guī)模最大數(shù)量的一次考古發(fā)現(xiàn),極大地豐富了秦史史料,堪補秦史文獻之不足。
里耶秦簡爲秦王朝洞庭郡遷陵縣遺留的公文檔案,大多是遷陵縣廷與上級洞庭郡府和下屬司空、倉、庫、田官等諸官署以及都鄉(xiāng)、啓陵、貳春三鄉(xiāng)的往來文書和簿籍,也有部分爲遷陵縣廷與其他洞庭郡屬縣、洞庭郡以外郡縣間往來的文書。根據(jù)簡文所記之內(nèi)容、名稱以及文書在官府信息流通中的實際使用狀況,里耶秦簡文書大致可分爲簿籍、券書、計課、公文以及檢楬等不同類型 ,且往往一事一簡或一牘,一簡或一牘之上文字就是完整文書,而里耶秦簡文書中最具特色的,莫過於其文書時間的記録,不僅記録了文書撰寫日期的年、月、日基本信息,而且還記録了每月的朔日和文書收發(fā)的具體月日時刻。里耶秦簡文書中的這些豐富的年代信息,對於秦及漢初曆法復原、里耶秦簡整理與年代學研究,不言而喻,具有重要的學術(shù)價值和意義。
里耶秦簡當年大多應(yīng)是重要的文書,經(jīng)過編連、整理和刻意庋藏,這在里耶秦簡相關(guān)簡文記載中多有反映。大概因秦末劇變,這些簡牘被倉促埋進井中,又經(jīng)過兩千多年歲月侵蝕,出土時已不復舊規(guī),不僅當時的編連、組合蕩然無存,簡牘單體也往往斷裂、破碎 。綴合殘簡、復原簡冊固然是簡牘文獻整理工作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步驟,但面對龐大數(shù)量的殘斷散亂簡牘,如何能夠?qū)⒅M行係聯(lián)、集中、排比,從而發(fā)生關(guān)聯(lián),發(fā)現(xiàn)綴合、復原、釋讀新線索和史實、制度等新問題,簡牘編年無疑既是簡牘文獻整理的又一項行之有效的基本工作,同時也是進一步深化、發(fā)掘簡牘文獻史料價值的需要。里耶秦簡作爲秦王朝地方政府實際使用的文書,絶大多數(shù)都有紀年或與紀年有關(guān)的年代信息,這就爲里耶秦簡的編年整理提供了條件和可能,換言之,即里耶秦簡本身可以進行編年整理。
二
里耶秦簡編年整理具有它本身的複雜性和特殊性,不同於既往成熟的漢簡編年整理,亦與其他秦出土文獻編年有別。根據(jù)目前整理研究的實際,里耶秦簡編年整理具有如下方面的特徵、特點:
(一)里耶秦簡所載年月朔日等紀年信息支撐簡牘逐年連續(xù)編年
里耶秦簡所載年月朔日等紀年信息,可以支撐簡牘逐年連續(xù)編年,這是里耶秦簡編年不同於既往漢簡編年的顯著不同之處。漢簡編年作爲漢簡研究的重要內(nèi)容,已經(jīng)取得諸多研究成果,重要的論著有陳直《居延漢簡繫年》 ,吳昌廉《居延漢簡繫年考略稿》 ,俞忠鑫《漢簡考曆》以及饒宗頤、李均明《敦煌漢簡編年考證》,李均明《居延漢簡編年——居延編》與胡永鵬《西北邊塞漢簡編年》等,但上述這些較爲系統(tǒng)的漢簡編年整理成果,無一例外,皆按帝王朝代爲基本單元。相同情況亦見於其他秦出土文獻編年成果中,如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秦出土文獻編年》與王輝、王偉《秦出土文獻編年訂補》等。即使是中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鑒》,按年編次,於《秦紀》中亦因秦始皇三十年“無事”(《史記?秦始皇本紀》)而付之闕如,未能做到逐年連續(xù)編年。然而,根據(jù)里耶秦簡紀年,不僅從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一年不缺,甚至一年中的時間信息還可以精確至月日,這不僅在我國簡牘發(fā)現(xiàn)史上空前絶後,同時也是百余年來我國簡牘編年整理工作中的首次。
(二)大致年代範圍確定的簡牘需要以年爲單元編排
當前,我國漢簡編年整理工作較爲成熟,對於根據(jù)人物關(guān)係、歷史事件、職官沿革、歷史地理、字詞特徵等能確定大致年代範圍的簡文,因其亦有較高參考、利用價值,往往亦予以編年處理,附於相應(yīng)帝王朝代或帝王年號簡之後,雖然年代區(qū)間偏大了一些,但仍不失簡牘分期、斷代之意義,已爲學界所接受和習用。里耶秦簡情況則不然,所載年月朔日等紀年信息,不僅年代從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基本與秦王朝紀年(秦始皇二十六年至秦二世三年)相始終,支撐簡牘逐年連續(xù)編年,一年不缺;再者秦祚短促,二世而亡,以帝王爲單元編排數(shù)量龐大的可以斷定大致年代範圍簡文,實際操作起來,也會造成嚴重失衡,失去編年意義。因此基於里耶秦簡的自身特徵、特點以及目前整理研究的實際,與紀年明確簡一樣,以年爲單元,將這些能夠確定大致年代範圍的簡文,分別附於相應(yīng)秦紀年簡之後進行編排,具體的處理方式爲:簡文年代上限明確而下限不確定者附於上限年代的相應(yīng)秦紀年簡之後,年代下限明確而上限不確定者附於下限年代的相應(yīng)秦紀年簡之後,大致年代範圍明確者附於最晚年代的相應(yīng)秦紀年簡之後,僅能確定簡牘年代爲某一秦紀年前後而本身又不確定爲上限或下限年代者,則暫附於該秦紀年簡之後。以上簡牘編年原則的確定,既遵循了年代學研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亦充分吸收借鑒了現(xiàn)今學界簡帛文獻編年的成功實踐與經(jīng)驗,是科學和可行的。
(三)人名及相關(guān)信息在里耶秦簡編年整理中發(fā)揮獨特作用
利用人名進行簡牘編年,在漢簡整理中多有使用,已形成爲一種成熟的方法,其中尤以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爲代表,獨闢蹊徑,以新舊居延漢簡中出現(xiàn)的1400多個人名爲綱,考證人物相互關(guān)係和活動時代,進而係聯(lián)漢簡,無疑也是一種利用編年方式整理居延漢簡的重要成果,爲解決簡牘編年問題,找到了一個新途徑,開創(chuàng)了一個新範例。里耶秦簡文書中同樣也有大量人名的出現(xiàn),這些人名既有文書本身所要求必備的撰寫者、發(fā)文者、傳遞文書者、文書拆啓者等職務(wù)名字的簽署,亦有文書內(nèi)容所載事項涉及的各類、各級、各地人員的職務(wù)名字,他們原都應(yīng)附著於有明確撰寫日期的文書,活動年代清楚,衹是由於里耶秦簡後來因爲散亂、殘斷,他們中的一部分才失去紀年信息而成爲無明確紀年簡牘。因此利用里耶秦簡中的紀年明確簡牘人名對紀年不明確簡牘人名進行具體活動年代或大致年代範圍的判定,進而對所在簡牘加以編年,自然是完全可行的;再者,里耶秦簡的遷陵縣地方公文檔案性質(zhì),以及里耶秦簡時代閾限的極爲短促特徵,也使里耶秦簡中的人名具有一定的範圍性、穩(wěn)定性、唯一性等特點,這是迄今包括居延漢簡在內(nèi)的其他秦漢簡牘所不具備的。整理研究結(jié)果也表明,正是里耶秦簡人名的這些特點,決定了里耶秦簡中的人名及相關(guān)信息,在里耶秦簡編年整理過程中發(fā)揮著較據(jù)歷史事件、職官沿革、歷史地理、字詞特徵等確定簡牘年代,更爲直接、重要而獨特的作用,不僅利用里耶秦簡人名及相關(guān)信息考定了大量紀年殘缺簡牘的具體年代,使大量散亂殘斷簡牘的大致年代範圍亦得以確定,而且同時還創(chuàng)新形成了一套系統(tǒng)的人名編年規(guī)則,即依據(jù)人名編年時,紀年不明確簡牘繫於該人名已知明確紀年的最晚年代;職務(wù)及人名相同的視爲同一人,人名相同而職位不同的,無論是同一人在不同時期的職務(wù)不同,還是非同一人,均表示不確定爲同一人;簡中出現(xiàn)多個人名時,按照職務(wù)和人名均同的人繫年,如果職務(wù)和人名均同的人在兩人及以上,即以明確紀年簡中年代較晚的人爲依據(jù),如果簡中沒有職務(wù)和人名均同的人,則以簡中所涉及人名的最晚明確紀年簡的年代爲依據(jù);紀年明確簡牘、或與紀年明確簡牘人名相關(guān)的人名組合,也是紀年不明確簡牘年代判定的重要參考等,豐富發(fā)展了簡牘人名編年的實踐、內(nèi)涵和方法。
(四)簡文年代判定情況複雜多樣
簡牘編年問題,質(zhì)言之,即認定簡文的年代問題。簡文年代的判定,既不是對簡牘本身的文物年代測定,也不是對簡牘書寫時間的考定,而是指對書寫於簡牘之上的簡文最終形成時間或大致年代範圍的判定。里耶秦簡不僅文書種類多樣,各類文書所載紀年或年代信息格式、方式有異,對於簡文年代的判定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即使是同爲一類的文書,其所載紀年或年代信息的情況也各有差別,以公文類文書爲例,一份官府間往來的文書,有的衹有文書撰寫日期、發(fā)文機構(gòu)官員職務(wù)名字、文書正文、結(jié)束語和文書書寫者名字等;有的不僅僅包括一個文書撰寫日期,甚至還出現(xiàn)多個文書撰寫日期,如追書等,同時還包括了發(fā)文機構(gòu)的發(fā)送文書時間記録、收文機構(gòu)的收文時間記録,以及收文機構(gòu)的處理、批轉(zhuǎn)文書時間記録等;有的或衹有其中的某些部分,可以看出,簡文呈現(xiàn)出不斷層累疊加的現(xiàn)象和特點,文書性質(zhì)亦由具有傳遞功能的文書轉(zhuǎn)變成爲留存?zhèn)洳榈奈臅鴻n案,簡文年代認定所使用的簡文中的紀年或時間性質(zhì)等,因此亦就不一而足,情況多樣,這在其他秦漢簡牘編年工作中是少見的。
目前,我國的漢簡編年,在豐富的整理實踐基礎(chǔ)上,已有學者從理論層面進行系統(tǒng)總結(jié)與思考,初步形成一套漢簡編年整理的理論與方法 。而既往出土秦簡的編年整理,則主要附酈於其他秦出土文獻編年之中,雜厠於秦其他種類出土文獻之間 ,迄今尚無專書出版。我們有理由相信,里耶秦簡的編年整理,無疑將極大地豐富我國簡牘編年整理的理論與實踐,具有重要的學術(shù)價值和意義。
三
里耶秦簡,根據(jù)發(fā)掘單位及整理者規(guī)劃,擬以簡牘出土地層爲單位,分爲五輯整理出版,第一輯包括第五、六、八層出土的簡牘,第二輯爲第九層,第三輯爲七、十、十一、十三層,第四輯爲第十二、十四層,第五輯爲第十五、十六、十七層出土的簡牘 。目前《里耶秦簡(壹)》和《里耶秦簡(貳)》 已相繼出版,其餘各輯尚在整理出版中,我們現(xiàn)在已完成的《里耶秦簡編年考證(第一卷)》 ,和即將完成的《里耶秦簡編年考證(第二卷)》,就是針對《里耶秦簡(壹)》《里耶秦簡(貳)》所公佈簡牘的編年整理成果,此後我們會根據(jù)五卷本《里耶秦簡》的出版情況,適時陸續(xù)推出相應(yīng)的里耶秦簡編年考證成果,而在全部出版後,再在此基礎(chǔ)上,最終推出全部里耶秦簡的編年整理成果——《里耶秦簡編年合集》(暫名),爲這批重要的秦出土文獻資料整理,做出自己的努力。
當然,毋庸諱言,上述專題簡牘報告的這種整理出版計劃,無疑是值得商榷的。事實上,已有學者針對里耶秦簡專題整理報告的這種不顧考古地層堆積先後 “跳躍式發(fā)表簡牘資料” 的做法,提出質(zhì)疑,認爲“從如是的出版計劃看,如學者想知道里耶古井較完整的連續(xù)堆積層內(nèi)的出土簡牘,并希望據(jù)此對其加以研究的話,那就必須等到在第四輯出版之後——至此方可見到完整的從第五層至第十四層內(nèi)的連續(xù)地層的出土簡牘資料。否則,我們就祗能隨著一輯一輯跳躍式的跨層的簡牘報導,進行一層一層單獨以層爲單位的簡牘研究——如是跳躍性的人爲割裂簡牘出土順序的報導模式讓人著實‘摸不著頭腦’” 。而實際情況是,隨著《里耶秦簡(貳)》的出版和第九層出土簡牘的公佈,不僅有學者研究證實相鄰地層內(nèi)的出土簡牘如第八、九層可以大量綴合,而且從我們對《里耶秦簡(貳)》所載簡牘的初步編年整理情況看,同樣存在著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的紀年簡牘和大量非紀年簡牘,這就説明不同地層之間的簡牘當存在年代與人名的交叉問題,換言之,即同一年代或人名、人名組合的簡牘可能分散於其他不同地層,但囿於整理單位的這種跳躍性發(fā)表資料計劃,以及整理出版週期間隔等因素,目前我們的里耶編年整理工作也祗能這樣一輯一輯單獨進行,而且可以斷言各輯中大量非紀年簡牘的編年,尤其是依據(jù)人名編年的簡牘,也衹能是階段性的成果和認識,衹能留待全部里耶秦簡公佈後,我們進行最終的調(diào)整確定,這是需要特別指出和説明的。
秦史資料奇缺,自漢至今,向爲歷代學者共識,而里耶秦簡的考古發(fā)現(xiàn),則爲秦史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第一手寶貴資料。里耶秦簡的系統(tǒng)編年整理,不僅有效地解決了因整理公佈所帶來的各輯間簡牘缺乏關(guān)聯(lián)性整理和整體性把握的問題與弊端,而且通過對里耶古城一號井17000餘枚有字簡牘中的大部分有效簡牘(指殘損不太嚴重、能夠釋讀、包含一定歷史信息的簡牘)的具體年代或大致年代範圍的確定,從而大大提高和發(fā)揮里耶秦簡的文獻史料價值,推動秦史及相關(guān)典章制度研究的深入。以簡牘編年促進秦史專題研究,再以專題研究成果推動簡牘編年工作,這是我們的基本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時也是我們追求和所要達到的目標,我們一定會盡全力而爲之,而我們的學養(yǎng)有限,其中肯定會有很多不應(yīng)有的疏失和錯誤存在,真誠希望學界同仁不吝指正,以使我們提高認識,改進完善工作。
本書是自《里耶秦簡(壹)》出版以來,繼《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后,又一部對“里耶秦簡”重要的整理研究著作。
目前,我國的漢簡編年,在豐富的整理實踐基礎(chǔ)上,已有學者從理論層面進行系統(tǒng)總結(jié)與思考,初步形成一套漢簡編年整理的理論與方法 。而既往出土秦簡的編年整理,則主要附酈于其他秦出土文獻編年之中,雜廁于秦其他種類出土文獻之間 ,迄今尚無專書出版。我們有理由相信,里耶秦簡的編年整理,無疑將極大地豐富我國簡牘編年整理的理論與實踐,具有重要的學術(shù)價值和意義。
始皇帝二十五年
廿五年九月乙酉朔
曰受蓬鐵權(quán)□
蓬定以付遷【陵】
九月丁亥,蓬丞章□ (8-109+8-386 圖版?頁28、62)
按:簡8-109與簡8-386的綴合,見於《校釋(一)》?!斑w”下一字,據(jù)文例和圖版殘存筆畫,當補釋一“陵”字;遷陵,縣名,簡8-757載“今遷陵廿五年爲縣”。
蓬丞章,章,人名;蓬,據(jù)簡8-62“遷陵丞昌”文例,爲縣名,地或在秦巴郡境,《通典?州郡五》“咸安郡”條下曰:“蓬州,古巴國之地,秦、二漢屬巴郡,晉屬巴西郡,宋末屬歸化郡,梁置伏虞郡,後周置蓬州(因山爲名)。隋初郡廢,煬帝初州廢,并其地入清化、宕渠、巴西三郡。大唐復置蓬州,或爲咸安郡。”蓬之爲縣名,亦見於簡8-1558,文作“ □溫與養(yǎng)隸臣獲偕之蓬傳”。秦於巴郡之地置蓬縣,文獻失載,簡文所記堪補文獻之缺。
權(quán),衡器?!抖Y記?月令》(仲春之月)“正權(quán)概”鄭玄注:“稱錘曰權(quán)?!笨脊虐l(fā)現(xiàn)的秦權(quán)有銅、鐵質(zhì)等種,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王輝、王偉《秦出土文獻編年訂補》,國家計量總局等《中國古代度量衡圖集》等有著録?!妒酚?商君列傳》:“平斗桶權(quán)衡丈尺?!?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之《秦律十八種?工律》簡100:“縣及工室聽官爲正衡石贏(纍)、斗用(桶)、升,毋過歲壺〈壹〉。有工者毋爲正。叚(假)試即正?!焙馐?又見《史記?秦始皇本紀》“一法度衡石丈尺”、“以衡石量書”,指以石爲單位的衡器;纍,即衡器的“權(quán)”,漢銅權(quán)銘文常自名爲“纍”,如徐正考《漢代銅器銘文選釋》拓本498頁、釋文第733頁:“官纍,重斤七兩?!薄肮倮n,重二斤十兩?!眹矣嬃靠偩值取吨袊糯攘亢鈭D集》第141頁圖一九九著録西漢“官纍銅權(quán)”一件,權(quán)身橫刻“官纍,重斤十兩”,器物説明中指出:“‘纍’與‘權(quán)’同義,‘官纍’即官府監(jiān)製頒發(fā)的標準權(quán)器。”
本簡殘斷,二片綴合僅爲上端,從殘存簡文的內(nèi)容看,應(yīng)爲秦蓬縣發(fā)給遷陵的文書,涉及衡器鐵權(quán)的校正和轉(zhuǎn)移交付。定,與“正”通,訂正、校正,《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史記?五帝本紀》作“以閏月正四時”;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帛書甲本《老子?道經(jīng)》:“曲則全,枉則定;洼則盈,敝則新?!辈瘯冶咀鳌巴鲃t正。” 付,交給,《説文》:“與也,從寸,持物對人?!迸羁h所在之巴郡,爲秦故地,遷陵“廿五年爲縣”乃屬秦新占領(lǐng)之地,簡文表明,秦在統(tǒng)一戰(zhàn)爭過程中,同時也將自商鞅變法以來實行的度量衡制由秦原關(guān)中、巴蜀故地同步推行至新占領(lǐng)地區(qū)和全國。
廿五年九月乙酉朔,九月丁亥爲九月三日。
廿五年九月己丑,將奔命校長周爰書:敦長買、什長嘉皆告曰:徒士五右里繚可,行到零陽廡谿橋亡,不智□□
繚可年可廿五歲,長可六尺八寸,赤色,多髮,未産須,衣絡(luò)袍一、絡(luò)單胡衣一,操具弩二、絲弦四、矢二百、鉅劍一、米一石 (8-537+8-439+8-519 圖版?頁80、65、76)
按:簡8-537、8-439、8-519三片綴合,見於《校釋(一)》;《里耶(壹)》“簡牘綴合表”第八層“五三七、四三九、五一七”一欄中的“五一七”簡牘整理號,經(jīng)檢核圖版與釋文,應(yīng)爲“五一九”之誤。
奔命,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之《二年律令?興律》簡399:“當奔命而逋不行,完爲城旦?!薄稘h書?昭帝紀》“及發(fā)犍爲郡奔命”注引應(yīng)劭曰:“舊時郡國皆有材官騎士,以赴急難,今夷反,常兵不足以討之,故權(quán)選取精勇,聞命奔走,故爲奔命?!?
校長周,周,人名;校長,職官名,《史記?彭越列傳》:“令校長斬之?!薄独m(xù)漢書?百官志二》:“先帝陵,每陵園令各一人,六百石。丞及校長各一人。本注曰:校長,主兵戎盜賊事?!焙鲜∥奈锟脊叛芯克幹独镆睾啠ㄙE)》簡9-633自題名曰“遷陵吏志”,其中簡文云:“校長六人,其四人缺,今見二人?!?p/>
敦長買,買,人名;敦長,職官名,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簡11-12:“不當稟軍中而稟者,皆貲二甲,法(廢);非吏?。ㄒ玻?,戍二歲;徒食、敦(屯)長、僕射弗告,貲戍一歲;令、尉、士吏弗得,貲一甲。”《漢書?禮樂志》“車千乘敦昆侖”注:“敦讀曰屯”,《漢書?陳勝傳》:“秦二世元年秋七月,發(fā)閭左戍漁陽九百人,勝、廣皆爲屯長?!弊⒃唬骸叭怂墼煌?,爲其長帥也?!?p/>
什長嘉,嘉,人名;什長,職官名,《墨子?備城門》:“城上十人一什長。”睡虎地秦簡《法律雜抄?敦(屯)表律》簡35-36:“?軍新論攻城,城陷,尚有棲,未到戰(zhàn)所,告曰戰(zhàn)圍以折亡,叚(假)者,耐;敦(屯)長、什伍智(知)弗告,貲一甲,伍二甲?!保ㄕ硇〗M釋文“伍二甲”前衍一“稟”字,經(jīng)檢核圖版,簡文“伍二甲”前無 “稟”字。參見《睡虎地秦墓竹簡》釋文,第88頁;圖版,第45頁)??梢娗剀娭杏惺参榈木幹疲迦藸懳?,十人爲什。孫星衍等輯《漢官六種?漢舊義卷下》:“五人爲伍,伍長一人。十人爲什,什長一人。百人爲卒,卒史一人。五百人爲旅,旅帥一人。二千五百人爲師,師帥一人。萬二千五百人爲軍,軍將一人。以上卿爲將軍。”
繚可,人名,身份爲士五(伍),居右里,應(yīng)征選爲“奔命”。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簡177-178:“奔敬(警)律曰:先粼黔首當奔敬(警)者,爲五寸符,人一,右在【縣官】,左在黔首,黔首佩之節(jié)(即)奔敬(警)。諸挾符者皆奔敬(警)故徼外盜徹所,合符焉,以譔(選)伍之?!?p/>
零陽,縣名,《漢書?地理志》屬武陵郡,據(jù)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彙釋》(縣名今地的注釋,皆據(jù)本書,下同),治今湖南慈利縣東北。廡谿橋,地名,在零陽縣境。
爰書,《漢書?張湯傳》:“父爲長安丞,出,湯爲兒守舍。還,鼠盜肉,父怒,笞湯。湯掘熏得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并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父見之,視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彼⒌厍睾啞斗庠\式》對各種爰書的程式作有舉例,內(nèi)容涉及司法案件的供辭、記録、報告書等,如《訊獄》簡2-5:“凡訊獄,必先盡聽其言而書之,各展其辭,雖智(知)其訑,勿庸輒詰。其辭已盡書而毋(無)解,乃以詰者詰之。詰之有(又)盡聽書其解辭,有(又)視其它毋(無)解者以復詰之。詰之極而數(shù)訑,更言不服,其律當治(笞)諒(掠)者,乃治(笞)諒(掠)。治(笞)諒(掠)之必書曰:爰書:以某數(shù)更言,毋(無)解辭,治(笞)訊某?!薄锻鲎猿觥泛?6-98:“鄉(xiāng)某爰書:男子甲自詣,辭曰:‘十五(伍),居某里,以迺二月不識日去亡,毋(無)它坐,今來自出?!?問之□名事定,以二月丙子將陽亡,三月中逋築宮廿日,四年三月丁未籍一亡五月十日,毋(無)它坐,莫覆問。以甲獻典乙相診,今令乙將之詣?wù)?,敢言之?!?p/>
本簡殘缺,三片綴合爲其上端,下端殘損不見,兩行單面書寫。從殘存簡文的內(nèi)容看,此簡是一份遷陵縣“校長周”撰制的爰書,記録了“敦長買”、“什長嘉”關(guān)於“徒士五右里繚可”應(yīng)急出征行進途中於“零陽廡谿橋”逃亡的報告,具體涉及士五繚可年齡(“年可廿五歲”)、體貌(“長可六尺八寸,赤色,多髮,未産須”)、衣著(“衣絡(luò)袍一、絡(luò)單胡衣一”)以及隨身兵器(“操具弩二、絲弦四、矢二百、鉅劍一”)、糧食(“米一石”)等種類與數(shù)量方面的調(diào)查。本簡“廿五年九月己丑”日,據(jù)簡8-109+8-386“廿五年九月乙酉朔”,可知爲當年九月五日,即本簡爰書撰制形成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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